•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1:50:58 股吧网页版
日上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1)独立性评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小组成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2)专业能力评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计划评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调查,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4)审计程序评价: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