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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29:09 股吧网页版
豪迈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志峰,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数控装备可靠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吉林省高端数控装备先进制造与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完备、有效。本人在认真核查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列席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的次数 的方式 会的次数 的次数 的次数 的方式

8 现场及通讯 0 0 3 通讯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基于独立研判,对以上事项作出公正决策,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及时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有效交流,维护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的客观、公正,推动审计工作高效、准确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多途径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关注事项,给与回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外,本人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对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持续跟踪学习修订后《公司法》的新变化及独董履职有关的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5年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峰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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