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海虹)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6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1992 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1983年12月至1989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铁岭市铁法支行会计科会计联行员、
综合结算员;1989 年 6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铁岭市铁法支行
会计综合员、计划统计员、稽核科科长、金融监管科科长;1997 年 5 月至 2003年 10 月负责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三亚证券营业部财务、审计工作;
2003 年 1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海南兰海度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三亚市三亚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 年 11 月
至 2012 年 11 月被聘为三亚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特邀监督员;
2014 年 4 月至今兼任海南微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7 月办理退休。
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担任三亚天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本人
2024 年 6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各项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1、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在会前认真审
阅会议相关资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相关意见。本年度本人 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缺席 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本报告期实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与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际参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谢海虹 9 9 3 6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会、1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并就有关事项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问询。在 2024 年度股东会上,本人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共计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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