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晓明,男,196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审计学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历任南京财经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审计系副主任、资产评估系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特约研究员,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历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健尔康 (603205)独立董事、鑫铂股份(003038)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共召开 4 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
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次数 现场 通讯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席会议
胡晓明 9 3 6 0 0 0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要求,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其中本人作
为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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