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储敏,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扬州工学院担任教师;1993 年 6 月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工作,现
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江苏省知识产权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市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淮安恒发纸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共召开 4 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
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现场 通讯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席会议
储敏 9 3 6 0 0 0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其中本人作为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核
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 3 3 薪酬的议案》;
3、审议《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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