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3:23:54 股吧网页版
金禾实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7,060,858.5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339,389.5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319,636,278.60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688,757,034.8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 202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8,319,8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191,637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12,425,648.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12,425,648.20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12,425,648.2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39%。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2,425,648.20 454,074,110.03 109,746,488.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47,060,858.52 556,730,365.37 704,161,741.3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319,636,278.6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688,757,034.8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76,246,246.43
现金分红总额(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