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598.SZ 证券简称:ST 章鼓
可转债代码:127093.SZ 可转债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6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光大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光大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光大证券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章鼓转债”,债券代码:127093.SZ,以下简称“本次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1、基本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3、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此期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 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关于收到《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事项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
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违规
2024 年半年报关联交易、2024 年年报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披露不准确;2020 年至 2024 年个别关联交易达到审议标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现金管理购买的 4 只产品未能
在董事会授权的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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