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31:17 股吧网页版
盛通股份: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2026 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诉讼

(仲 被诉(被 诉讼(仲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 仲裁)人 裁)事件 裁)金

人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金亚科 2014 年 尚余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投资 技、周旭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

者 辉、立信 报 元 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保千里、 2015 年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东北证 重组、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投资 券、银信 2015 年 1,096 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者 评估、立 报、2016 万元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