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员工队伍多元化政策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一、概述
本政策旨在确保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董事会成员及员工队伍(包括管理层)多元化,以构建一个包容且高效的董事会及员工队伍。本政策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二、实施原则
公司始终秉持用人唯才的原则,坚信多元化董事会及员工队伍对于保持高水平的公司治理、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达成公司战略目标至关重要。公司在选拔董事会成员及招聘员工时,应当全面考量董事会成员及员工队伍多元化因素,以确保董事会及员工队伍构成的多样性。提名委员会将定期检讨本政策,每年评核及汇报董事会的成员组合及员工队伍性别比例,监察和汇报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的执行。
三、政策内容
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专业的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标准提名,在提名过程中充分考虑并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并经由股东会公正选举产生,确保选拔的全面性与公正性。
公司应当重视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多元化,致力于保持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拥有至少一名与其他成员性别不一致之成员,尽其所能鼓励并支持女性参与董事会,以提高女性董事的比重,促进更加均衡和平等的决策环境。
公司应当重视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经验多元化,董事会应具备丰富的管理、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经验和技能,包括在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及其他专业资质。
公司应当重视董事会成员的文化及教育背景多元化,公司选拔董事会成员时应当考虑文化和教育背景的多样性,以充分体现公司多元化发展的视角,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全面性和包容性。
公司应当重视董事会成员的年龄多元化,公司选拔董事会成员时应当考虑不同年龄阶段的成员,以充分体现公司兼容并包的治理理念,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多元化视角。
此外,为进一步实现董事会的有效性,公司在构建董事会时应当综合考虑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因素和任职要求,由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努力实现董事会成员角色的多样性。
公司员工队伍的多元化政策应参考上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考虑因素,并制定包括员工队伍性别多元化计划或可计量目标(例如目标数字和时间表)。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力资源部门应评估任何会令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达到性别多元化更具挑战或较不相干的因素及情况。
四、附则
本政策未尽事宜或本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股份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本政策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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