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领益智造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泰海通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泰海通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的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关联交易管理、信息交流与沟通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和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维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 潜在影响>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潜在影响≤ 潜在影响<资产总额
内部控制 额的 1%,或潜在 资产总额的 1%,或者营业收 的 0.5%,或潜在影响
缺陷影响 影响>营业收入的 入 2%≤潜在影响≤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
4% 4%
注:以上以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
(2)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错报形成违法情形的;
(3)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和侵占企业资产情形的;
(4)发生可能性超过 8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5)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
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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