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 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
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4.8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2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回购结果公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1、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
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703,2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524%,最高成交价为
20.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3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99,922,453.91 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本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4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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