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龙佰集团子公司就技术秘密被侵犯提起诉讼,索赔超13亿元
10月14日晚间,龙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新立)作为共同原告之一,就技术秘密被侵犯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3.105亿元。
记者注意到,本次诉讼涉及四名被告,其中,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此前分别在云南新立担任过重要领导岗位、主要技术岗位,之后江书安、赵泽权入职被告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燕钢)的关联公司。
龙佰集团是A股钛白粉龙头企业。截至10月14日收盘,龙佰集团股价报19.53元/股,跌幅为2.01%,总市值为466亿元。

就技术秘密被侵权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云南新立认为被侵犯的相关技术秘密,是其引进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大型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建设工艺、生产技术。

2007年至2019年,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等人,曾分别担任过云南新立的重要领导岗位、主要技术岗位。
2019年下半年,江书安、赵泽权入职河北燕钢的关联公司,利用云南新立的技术秘密等资料,为其所在公司的氯化钛白粉生产线规划、设计、建设等提供相关服务,直至案发。
公告称,因江书安、赵泽权涉嫌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共同侵害云南新立等原告的技术秘密,2022年云南新立向云南省禄丰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后者于当年正式立案,并启动刑事诉讼的侦查程序。
2025年5月1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先到案的刑事被告人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云南新立等三名原告此次提起诉讼,主要是认为刘建良等四名被告的行为对云南新立等三名原告实施了共同侵权。
索赔超13亿元
云南新立等三名原告向法院提出6项诉讼请求。
具体来看,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涉案技术秘密,停止侵害时间持续至涉案技术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之日止。
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以原告确认或法院可以验证的方式,销毁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包括移动硬盘、U盘、电子文档、图纸、设备、生产线、控制系统,以及载有原告涉案技术秘密的其他载体。
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3.005亿元(金额暂定,最终金额将根据法庭调查的案件事实再行追加);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1000万元(暂定)。
公告称,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官网显示,龙佰集团是一家致力于新材料研发制造和产业整合的大型工业集团,主营产品钛白粉产能为151万吨/年、海绵钛产能为8万吨/年,均位居全球前列。
2025年上半年,龙佰集团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34%至133.31亿元,其中,钛白粉的业务收入为86.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4.99%。

2025年上半年,龙佰集团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9.53%至13.8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19.61%至13.47亿元,主要是钛白粉价格下降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