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襄阳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收到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应急罚【2025】22 号,现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9 月 2 日 19 时 02 分龙佰襄阳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 5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648.16 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龙佰襄阳作为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五条第二项:“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
造成 5 人以上 7 人以下死亡,或者 20 人以上 30 人以下重伤,或者 2000 万元以
上 3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120 万元以上 150 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
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综合考虑该起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决定对你公司处人民币 149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1、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所规定的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
2、龙佰襄阳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公司进行了深刻反省,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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