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郭宇峰)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自2025年5月1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在
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郭宇峰 8 1 7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
席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相关事项。本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情况;同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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