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0.597759 元(结果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7759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7,370,682,322 股,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7,528,300 股)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40,589,241.32 元=7,343,154,022股×0.06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40,589,241.32 元÷7,370,682,322 股≈0.0597759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597759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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