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 华通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 13,338,500 股股票,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 7,414,744,618股。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 月 1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00 人,代表股份总数 1,241,984,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6.75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6 名,代表股份总数764,315,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10.30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4名,代表股份总数 477,668,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6.44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99 人,代表股份总数 477,938,9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本的 6.44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0,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0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4 人,代表股份477,668,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6.442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7,175,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12%;反对 104,64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4256%;弃权 164,8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73,129,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706%;反对 104,64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49%;弃权 164,8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7,466,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46%;反对 104,341,058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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