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姚承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致力于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姚承骧,男,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投行高级经理、磐石资本投资总监、涌铧投资董事总经理,南虹资本创始合伙人。现任上海源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上海市第三届金融青联常委。202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第一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已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7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次,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11 11 11
股东会出席情况 7 7 7
审计委员会出席情况 5 5 5
战略决策委员会出席情况 1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3 3 3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在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说明,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2025 年,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审计进度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情况,及时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和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健全内控体系。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恪尽职守,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层变动等事项,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拜访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情况,积极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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