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当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管理控制。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等重点业务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经营层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发展需求,建立了与管理体系相匹配的职能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核心职责,构建权责清晰、相互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2、发展战略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导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公司管理层是发展战略实施的组织者,管理层有效发挥公司管理层在资源分配、内部机构优化、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协调、平衡和决策作用,确保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3、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招聘管理制度》《入职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4、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践行社会责任,立足中药现代化战略,以“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构建“四带一推”乡村振兴路径,形成“三结合”帮扶思路,助力共同富裕。公司已连续多年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在全国20余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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