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19:17 股吧网页版
以岭药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骁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骁悍)

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骁悍先生,1955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河北工业大学机械系精密仪器专
业毕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干部;河北省医药总公司医疗器械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现任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2020 年 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其中,现
场出席 3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其中 2 次,即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专业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本人参加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利用本人在医药行业的经验优势,结合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提出合理建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1 次,对《关于预
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以及行业政
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在公司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阶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过程中的时效性、数据准确性及结论客观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股东大会上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运用专业积淀,推动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