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晓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致力于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审慎性,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与合规运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晓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 9 月出生,管理学博
士。200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讲师、副教授;历任
杭州发条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遥望文化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泛亚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开云集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语忆科技有限公司、集卡(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萌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凌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胖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一隅千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天使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2 次、通讯出席
3 次,无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况,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同期,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 2 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无反对、无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和召开了 1 次
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核查审议。
2.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 2 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拟补选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核。
3. 报告期内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沟通与权益保护,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及时反馈其诉求并向管理层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材料,持续与董事及高管沟通,全面掌握公司经营、财务等状况;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及公司治理完善情况,跟踪董事会与股东会决议执行,保障董事会决策科学、客观。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已按规定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监管规则与履职要求,深化理解、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公众股东权益保护意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15 天,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专题培训等契机,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采取现场调研、资料审阅、厂区实地考察、与经营管理层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财务、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及时识别经营风险。同时,通过视频、电话、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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