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8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贷款事项概述
近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订了《西藏信托-章嘉 123 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贷款合同》,西藏信托向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用于偿还公司的存量有息债务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贷款总期限为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配偶许华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余额为 138,760.78 万元,未超过上述额度,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信托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2196618159
3.成立日期:1991-10-05
4.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 1 号阳光新城别墅区 A7 栋
5.法定代表人:周贵庆
6.注册资本:520,000 万(元)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借款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4.贷款利率:4.5%/年
4.贷款用途:用于偿还公司的存量有息债务及补充日常运营资金
5.贷款期限: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12 个月
6.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配偶许华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基于公司实际需求,为公司日常运营补充必要资金,同时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和财务结构,增强资金统筹的灵活性与配置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信托贷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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