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张洪发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洪发,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
任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省注
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专长:会计、审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
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
东会。每次董事会会议前,本人均认真地审阅了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本年度召 出席股东
会议次 席次数 式出席 席次数 数 开股东会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10 6 4 0 0 4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
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名称 见和建议
2025 年 3 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 同意初步审计
月 28 日 2024 年年报审计意见初步沟通; 意见。
审阅《2024 年度内审报告》。
听取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汇报
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情
况及审计意见;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
议案》《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同意相关议案
2025 年 4 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 提交公司董事
审计委 月 22 日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审议。
员会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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