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张利军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
学位,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研究方向:公司与商事、破产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未与公 司关联单位有重大业务往来。
综上,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
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 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无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广 泛听取经理层的汇报,独立作出判断,坚持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 缺席次 本 年 度召 出席股东
会议次 席次数 式出席 出席 数 开 股 东会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0 6 4 0 0 4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和合规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有 关议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 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
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
度业绩考核进行审议,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的执行;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阅了公司年度 ESG 报告,对内容架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本人作为合规委员会委员,参与合规委员会会议 1 次,审阅了公司年度合规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合规工作计划,保障了公司合规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3 次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并了解相关情况,尤其对日常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进行了详细了解,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审议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行使特别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充分了解了年报审计程序实施、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日。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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