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林志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第七届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志伟,男,出生于1980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取得汕头大学财务管理学士学位,2007年取得深圳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12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4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管理学博士后。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助理教授、硕导;2018年起担任会计系副主任;2020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68)独立董事;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任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应
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材料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 缺席 应出席股 出席股东
席 董 事 式 参 加 董 出席 次未亲自出
事会次数 次数 东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6 3 3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
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5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同时,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2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对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在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的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合理建议。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1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