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东方精工”)拟向 Foresight US BidCo,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öperatief U.A.拟向 Foresight
Italy Bid CoS.p.A.出售其持有的 Fosber S.p.A.的 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东方精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要求,就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的释义相同)。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 相 关 公 告 等 内 容 , 并 经 查 询 深 交 所
(https://www.szse.cn)的“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栏目的公开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上市公司首发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附件中相关承诺方作出的相关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正在履行,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情形;除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外,该等承诺方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附件中相关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形,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承诺到期未履行完毕
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和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276890_G02 号)、《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22785_G02 号)、《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5)
专字第 70022785_G02 号)、安永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276890_G01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22785_G01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22785_G01 号)和东方精工最近三年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并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深交所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公开网络信息,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和高管,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出具的上市公司《机构诚信信息报告(社会公众版)》,并经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址: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中国证监
会网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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