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涂海川)
本人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系上海财经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至 2009 年
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 年任广西赛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总监,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任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深圳市艾文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 2022 年 8 月起担任东方精工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9 3 6 0 0 9
股东会 3 3 0 0 0 不适用
(2)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A. 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参与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包括 4 次例行会议和 5 次临时会议,对年报、中报、季报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审会计师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以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上述事项均在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的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B.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沟通讨论、审核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重大资产出售等事项。
(3)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此外,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