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股东回报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5,259,219.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为 1,498,026,493.81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509,484,916.8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为 74,159,538.10
元。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217,286,3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247,168.04 元(含税)。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上述
现金分红已在 2025 年内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在 2025 年已实施完成一季度分红,以及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首次
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当前处于推进阶段、尚未完成,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58,247,168.04 注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00,775,313.1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5,965,900.43 500,578,449.68 433,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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