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5 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其中2项议案为:《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不将原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部分临时提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和《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 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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