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002611 东方精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 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 20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决定调整 2026 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额度事项。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002611 东方精工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 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 20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委托理财的方式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二、调整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三)委托理财的方式
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有效期限
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相关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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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上述委托理财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
2、若发生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或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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