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216,532,9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11,610,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4,973,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5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9%;
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弃权1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3,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
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弃权19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和陈丽京女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269,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
反对 2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4%;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83%;反对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 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7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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