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丽京)
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承着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出席 9 次,
在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及会议文件后,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2025 年
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会,其中 2024 年度股东会一次,2025 年度临时股东会 2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并借参加股东会机会,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相关事项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召集人,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2025 年 3
月31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3 次。
2025 年 3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姿
股份 2024 年度审计事项沟通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审计会计师(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就 2024 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 2024 年度财报审计中关注的重点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等,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025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与立信会计师就年报
审计完成阶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财报和内控初步审计意见、提请治理层关注的事项等。决定同意将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立信会计师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5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通
过现场的方式与立信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2025
年报审计计划》。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就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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