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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25:10 股吧网页版
朗姿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633 号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633 号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委托,在审计了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五洲”)、武汉韩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韩辰”)、郑州米兰柏羽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米兰”)、北京米兰柏羽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米兰”)、湖南雅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美”)、重庆米兰柏羽时光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米兰”)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朗姿股份《关于收购控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朗姿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朗姿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朗姿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朗姿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武汉五洲、武汉韩辰、郑州米兰、北京米兰、湖南雅美、重庆米兰对 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际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朗姿股份披露 2025 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长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兰更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4 日

关于收购控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朗姿股份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武汉五洲、武汉韩辰等上述被收购公司的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8 日,朗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姿医管”)分别与芜湖博辰八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八号”)、自然人卓淑英、平潭亦阳
卓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卓氏”)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北京朗姿医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辰八号持有的武汉五洲
75%股权和武汉韩辰 70%股权;同时北京朗姿医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卓淑
英、平潭卓氏分别持有的武汉五洲 10%、5%股权。根据本次交易聘请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武汉五洲和武汉韩辰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分别为 28,088.00 万元(即武汉五洲 100%股权评估值结果为
28,088.00 万元)和 10,123.00 万元(即武汉韩辰 100%股权评估值结果
为 10,123.00 万元)。基于以上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武汉五
洲 75%、10%、5%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 21,066.00 万元、2,808.80 万
元、1,404.40 万元;武汉韩辰 7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7,086.10 万元。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朗姿医管将分别持有武汉五洲 90%股权和武汉
韩辰 70%股权,武汉五洲、武汉韩辰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朗姿股份于 2023 年 7 月完成对武汉五洲 75%、武汉韩辰 70%的股权
的收购。

2024 年 2 月 28 日,朗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管分别与
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九号”)、
自然人吴洪鸣、芜湖聚劲时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芜湖聚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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