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范围和要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 年审计费用为 272.72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通过现场的方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
(二)2025 年 3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朗姿股份 2024 年度审计事项沟通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 2024 年度财报审计中关注的重点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等,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和审计成果。
(三)2025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完成阶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2024 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财报和内控初步审计意见、提请治理层关注的事项等。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5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通过现场的方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
(五)2026 年 3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 2025 年度财报审计中关注的重点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等,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和审计成果。
(六)2026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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