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志刚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行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志刚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4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历任审计员、
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副所长;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职于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总监兼董秘;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河南分所,担任副所长;2021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合伙人。现任公司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应参加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6 3 3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
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重点关注议案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并就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风险防范等提出了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亦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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