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42:11 股吧网页版
北玻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2名。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的各项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有效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各类风险,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
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外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黄志刚、黄景涛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