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法定职权。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 责制定。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出席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和表决可以采用现场方式也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包括视频、 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以通过现场与电子通信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七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时,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以现场方式和非现场方式同时进行董事会会议时,按照上二款统计的人数合计后确认出席人数。
第八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四章 会议通知
第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时,以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五日。
因情况紧急,在必要时公司可以在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后立即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
(四)事由及议题;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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