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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42:43 股吧网页版
北玻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北玻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其中:二级子公司 9 户,三级子公司 3 户;列示如下:

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北玻智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北玻真空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北玻幕墙技术有限公司和洛阳北玻琉璃玻璃有限公司、洛阳北玻三元流风机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有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玻璃产业有限公司、洛阳北玻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购销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影响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益和效率、资产安全完整、法律法规遵循性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具体如下:

1、组织架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时,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设立了精简高效的经营层内部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审计监察室、证券部、财务中心、行政管理中心、采购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子公司按公司制度的要求设置了符合自身要求的职能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

2、发展战略: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作出规划并对重大投资和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促使相关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战略委员会通过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讨论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方向,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经营发展的建议,使董事会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更加科学、合理,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

3、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完整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和员工薪酬的政策及程序,制定了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让公司员工充分了解其职责和公司的期望,并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对违背人力资源相关政策和流程的行为,有适当的措施予以惩罚。

4、企业文化:“令员工满意,让政府骄傲,为祖国争光!”作为企业愿景,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不断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的设备和产品为目标,推崇务实、进取的公司文化,建设注重效能优先的管理团队,运用与企业共生共荣的激励机制,激发全员爱岗敬业和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组织多元化的文化活动,增加全员的凝聚力和企业价值观。使公司“创新无止境,拼搏才会赢,团结合作,致远未来”的文化理念融入每一位员工心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5、资金管理:公司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货币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对银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票据及印鉴保管、收付款程序等业务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对日常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的权限及授权程序、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加强内控和监督机制。

6、购销业务:公司为保证采购的公平和优质,明确采购部门、采购人员岗位职责。采取集中采购、招标、询价等方式,提高采购的效率及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实行双渠道采购,实行内部竞争机制,并加强对采购的规范性,严格供应商的管理,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及《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采购范围、目的、方式、采购计划、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采购合同签订、执行,采购付款控制、运输、验收、入库等。

制定《销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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