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34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8 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62,491,322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083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435,036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0.150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20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56,286 股,约占公
司总股份数的 1.9329%。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909,3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5%;反对 4,284,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1%;弃权 1,29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871,0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084%;4,28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68%;1,29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85,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2%;反对 6,368,7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3%;弃权 63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3,447,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485%;6,368,7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85%;636,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66,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37%;反对 6,344,5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1%;弃权 68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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