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 年 5 月 11 日。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60 万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5 名。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6 元/股。
5、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6 年 3 月 1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3、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以 2026
年 4 月 15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4 月 15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 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6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售期情况说明: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