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5 名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