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文宗瑜)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文宗瑜,中国国籍,汉族,1963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十五届人大代表及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长期潜心于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具体运用的研究,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应用经济学体系建立有很大影响作用,是国资管理、资本运营、产权制度、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等领域的专家。博士毕业后入职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作,曾经长期担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包括《证券场外交易的理论与实务》《公司股份期权与员工持股计划》《薪酬体系构建与薪酬模型设计案例教程》《现代公司统一财务控制与统一收支结算》《中国改革三十年(1978-2008)》《并购重组与资本运营案例教程》等。现任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皖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至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经营与交易类事项、《公司章程》
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再融资及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等专项议题进行了科学合理的探讨与决策,审议程序高效有序、决议结果合法
有效。在任期内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
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8 2 6 0 0 否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文宗瑜 2 2 3 3 8 8 0 0
本人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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