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编号:致同
验字(2026)第 332C000069 号),截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已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3,543,990 股,发行价格 8.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899,999.3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8,768.3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031,230.92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号 项目名称 投入 额 际可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 86,232.30 75,490.00 74,303.12
(一期)
合计 86,232.30 75,490.00 74,303.12
三、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低风险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除上述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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