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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17:13:13 股吧网页版
长青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12 月 2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长青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与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泓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拟将两人合计持有的长青集团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098,130 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中科泓源。转让价格为 4.932 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 182,967,976.00 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2025 年 2 月 19 日和 2025 年 2 月 26 日,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与北
京中科泓源先后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中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

由于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截至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公司股份总数将随着债券持有人转股而相应增加。为了确保双方的转受让比例不会在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期间因公司股份总数的被动增加而低于 5%,双方在《补充协议二》中就
《原协议》约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本次股份转让数量、比例及价格。其中,何启强先生拟转让数量为 19,291,131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6%),麦正辉先生拟转让数量为 19,291,131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6%)。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0,287,716元。

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阶段。

二、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与北京中科泓源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进一步明确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的股份锁定期安排等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甲方之一(转让方一):何启强

甲方之二(转让方二):麦正辉

乙方(受让方):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鉴于:

1. 2024 年 12 月 24 日,各方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乙方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甲方所合计持有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 37,098,130股股份。

2. 各方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并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签
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将乙方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所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38,582,262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现因各方需进一步明确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的股份锁定期安排等事项,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如下:

1. 乙方认可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甲乙双方希望利用各自优势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推动上市公司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双方一致同意,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乙方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乙方减持标的股份的,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为确保本次股份转让的顺利完成,双方一致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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