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
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长青集团同行业客户共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0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 2026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后沟通会议,与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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