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力的保障了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客观、独立的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7、《关于德伦医疗 2023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三)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
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
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
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
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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