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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7:08:06 股吧网页版
完美世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机构,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配
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发放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确定。

(二)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报酬。
第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后,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主要参考如下因素:

(一) 同行业的薪酬变动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在拟定次年度年薪工资基数前,应搜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进行分析,并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 通货膨胀水平;

(三) 公司盈利状况;

(四) 公司的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当予以考虑的因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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