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光启技术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
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由“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调整为“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的产品”。除调整投资品种外,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该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方能生效。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保本投资产品发行或发售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对同一款投资产品的购买额度不得拆分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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