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彭剑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彭剑锋,1961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现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企业人才分会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承担相应工作。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会前主动查阅会议资料、了解议案背景,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并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生无故缺席会议的情形,也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加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数
彭剑锋 15 0 15 0 0 否 6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围绕公司董事与高管的提名任免、薪酬考核、长期激励、经营情况、战略发展等事项开展履职。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并牵头相关工作,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与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结合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履职经验及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并牵头相关工作,本人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中长期激励安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
人重点就激励对象范围、考核指标设置、约束机制及程序合规性进行了审阅。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技术路线及经营发展需要,持续关注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并通过日常沟通、资料审阅和专项交流等方式履行战略委员会职责。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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