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就“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29,239.4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2,923,948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2,394,8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136,143.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1,258,656.44 元。其中,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8,849,692.44 元(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83,545,107.56 元,已由广发证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84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前期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广发证券及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相关子公司
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其注册
地址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意相关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金达威
药业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与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6.2.2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万
元)
内蒙古金达威药 工商银行厦门思
410002401920033184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0
业有限公司 明支行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简称“甲方 1”,金达威药业简称“甲
方 2”,公司与金达威药业合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广发证券简
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
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
甲方 2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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