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一审判决待生效,或将赔偿159万元,公司称尚未结案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6月4日,仁智股份(002629)发布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案件为一审判决,尚待生效。该案件的涉案金额为157万元,案件受理费为1.89万元,合计159万元。
原告、投资者曾某燕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仁智股份赔偿因其虚假陈述给各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请求判令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根据判决,仁智股份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57万元。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需对上述赔偿款的30%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其损益的具体影响,需等待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
4月20日,仁智股份发布2024年年报。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3.19亿元,同比增长53.33%;归母净利润为1442.52万元,同比增长141.28%,成功实现扭亏为盈;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06.43万元,同比增长122.45%;基本每股收益0.03元。
2025年一季度,仁智股份实现收入3668万元,归母净利润-288万元,同比减亏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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